为加强和规范学院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积极性与主动性,协调本科与研究生教学的关系,对不同课程性质的教学统一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理论课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理论课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 D=J×[1+(h+z+t1+t2+……tn)]
注:D为当量学时,J为计划学时,h为合班系数,z为职称系数,t为特殊系数
1.合班系数(h)
合班系数 | |||||
班级数 | 1 | 2 | 3 | 4 | 5 |
合班系数 | 0 | 0.1 | 0.2 | 0.3 | 0.4 |
注:必修课以自然班为计算单位;公共选修课一个标准班为学生30人。公共选修课以最终参加考试的人数计算相应合班系数,当学生数超过标准班人数的一半(即15人)时,按一个班计算合班系数,如一个课堂45名学生计为两个班,44名学生则按一个班计算。
2.特殊系数(t)
一位教师在同一学期同时开设3门(含3门)以上本科生课程(含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时,每门课增加0.2的系数。(注:不同时段开设的同一课程视为一门课程,不按重复课计算;不同性质(必修、选修)的同名课程视为一门课程,不按重复课计算)
3.每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的实践教学环节,计划16学时,每课堂计10当量学时的工作量。
4.教师职称系数(z)
职称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系数 | 0.4 | 0.2 | 0.1 |
(二)第二课堂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生活动评委50元/次
监考50元/次
面向本科生讲座 200元/次
注:参加评委与主讲讲座的教师应提前让学生去学院教学秘书处备案。
二、研究生教学与指导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研究生专业课工作计算办法
1.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 D=J×Z
注:D为当量学时,J为计划学时,z为职称系数
1.研究生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量计算办法: D=J×[1+h+z+t]
合班系数 | |||||
班级数 | 1 | 2 | 3 | 4 | 5 |
合班系数 | 0 | 0.1 | 0.2 | 0.3 | 0.4 |
研究生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个标准班为学生30人。研究生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以最终参加考试的人数计算相应合班系数,当学生数超过标准班人数的一半(即15人)时,按一个班计算合班系数,如一个课堂45名学生计为两个班,44名学生则按一个班计算。
教师职称系数(z)
职称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系数 | 0.4 | 0.2 | 0.1 |
(二)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施研究生导师组制度和师生互选制度。导师有义务全程参与考生入学面试、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毕业晚会等所有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导师应全程参与学位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关键环节。参与以上学术活动按照300元/次计算报酬。
指导1名硕士学位论文计算3000元的指导酬金,指导1名博士学位论文计算5000元的指导酬金。
此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的计算办法从15级开始实施。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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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